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宣判:3Q之争 360败诉
作为3Q大战的重头戏,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去年开庭后,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这一被称为“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第一案”的案件初告结束。 至此,在“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360已输两场,最后一场尚未判决。近年来,360前后与腾讯、金山、百度等多家公司对簿公堂,绝大多数都以败诉告终。 360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昨日上午,广东省高院正式宣判,认为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是全球性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态势,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绝对主导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滥用,因而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360还提出1.5亿元的天价索赔,但广东高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不予采纳。 在去年的庭审中,360代理律师主张腾讯在中国的即时通讯市场有支配地位,但广东省高院认为,即便在这一市场,虽然腾讯的市场份额超过50%,但也不能认定在这个市场有支配地位。法院判定,微博、SNS社区、电子邮箱等对即时通讯有很强的替代性,应作为统一市场来看,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竞争市场,QQ在市场中并无支配地位,构筑不起任何市场壁垒。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此次360起诉腾讯起因于著名的“3Q大战”中,让用户在腾讯和360两家的产品中“二选一”。对此,360认为,腾讯此举滥用了其市场支配地位,因而对腾讯提出起诉,因此这一案件也被称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引发了互联网行业和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对于这一诉讼,业内人士认为,360在起诉中,只强调QQ的通讯功能,有失公允。其实,即时通讯已不再是单纯的聊天工具,已经是具有娱乐、商务办公、客户服务等特性的综合化信息平台,存在众多的竞争者,包括360、百度、阿里巴巴、新浪等,都是其强大的竞争对手。 同时,法院也判定,腾讯不具备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因为几乎所有的即时通讯都是免费的。腾讯也不具备阻碍及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的能力,因为该市场进入门槛低,市场阻碍小,因此最终判定360败诉。 业内专家认为,“该案的判决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从司法角度划清了正当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互联网的良性竞争。” 3Q大战腾讯2:0领先 在此次的案件宣判后,由“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腾讯已经以2∶0领先。 此前的第一场官司是腾讯告360不正当竞争。腾讯2010年11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告“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此案2011年9月已在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判决认定,360诋毁腾讯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并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 而此次宣判的则是第二场诉讼。目前,第三起诉讼则是腾讯告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并索赔1.25亿元,该案件仍在审理中。记者王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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