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双十一”销售七大套路

2018年11月06日   作者:




  扬子晚报讯(记者马燕通讯员王国丰)“双十一”购物高峰也是交易纠纷高峰期。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提防“双十一”销售套路。

  套路一:折扣套路。预售价、尾款价、到手价、销售价……领券立减、定金膨胀……折扣套路层出不穷。省消保委人士提示:尾款价不是到手价,所有优惠不一定能叠加使用,应仔细了解平台购物规则。留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便于产生纠纷时维权。

  套路二:红包套路。满减红包、抓猫猫得红包、预售红包,各种红包五花八门,但消费者在使用中才发现不满足优惠券条件,红包优惠券使用常暗藏门槛。消费者在领取时需看清使用规则,并提前向客服咨询清楚是否存在使用门槛。

  套路三:“定金”套路。部分商家刻意混淆的“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预售介绍,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下单凭证。

  套路四:“先涨后降”套路。部分电商平台某些商品在“双十一”促销前先涨价,而在促销当天降价,促销活动名不副实。消费者应做到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勿贪低价。

  套路五:“刷单”套路。部分电商平台存在“刷单”炒信行为。消费者应擦亮双眼,切莫仅凭信誉高低选择商家,可以通过查看追加评论等途径多方面了解。

  套路六:发货套路。交易量激增导致很多商家不能如约发货,为了避免被投诉,一些商家虚假发货。消费者购买急需用品应与商家确定发货时间,避免商家虚假、延迟发货带来损失。

  套路七:诈骗套路。电商大促期间往往是网络诈骗高峰期,各类诈骗让人防不胜防。消费者应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增强安全支付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扫二维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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