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总支原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妇女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办事处原分管副主任和现任党总支书记被诫勉谈话,其余村干部被警示谈话。10月8日,在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澹街道纪工委开展的警示教育会上,蔡口滩村干部“抱团贪腐”被查处的警示案例引起不小的震动。(10月24日 人民网)
村干部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干部,他们虽然职务不高,却最能代表党员干部的形象,也最容易受到群众的监督。毋庸置疑,绝大多数村干部都能为民、务实、清廉,但总有个别害群之马,忘记初心使命,侵占群众利益,有时甚至为了利益均沾而“抱团贪腐”,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澹街道蔡口滩村干部“抱团贪腐”的案例就非常典型。
经查,2017年1月,澧县开展封洲禁牧退养的专项行动。依据相关规定,从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退养的牛,按照每头1200元的标准对养殖户进行奖补。2017年5月,街道动物防疫站对蔡口滩村退养数据进行复核时,因为有退补资金,蔡口滩村干部商量,就以村妇女主任唐汇凤丈夫龚德发的名义上报,虚增18头牛套取资金21600元用于发放“辛苦费”。
退养奖补资金到账,利益均沾的村干部们还邀约到一茶楼商议分配“决议”:唐汇凤原本就有退养奖补资金,不参与分配,党总支书记5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3000余元。18头牛摇身一变,成了36头牛,一场村干部“抱团贪腐”的闹剧就活生生呈现在我们面前,而这样的案例并非个别。
前不久,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后溪镇江滨村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分管副镇长“抱团贪腐”被“一锅端”的警示案例,在全区上下曾引起过不小的震动。2014年,工程老板郑某获知江滨村有一块600多亩的村集体土地将被列入开发项目,便找到时任村委会主任童小刚表示想承包该土地,承诺事成后给予高额好处费。在童小刚运作下,村“两委”会议“一致”通过,驻村干部以及分管领导也是“一路绿灯”,将该土地以年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包给郑某,承包期7年。
“抱团贪腐”的特点往往是利用金钱这个利益链,把小圈子成员捆绑在一块,形成人人有份、利益捆绑、攻守同盟的自保机制,加之“法不责众”的幻想,把大家拴在一根绳子上,互为利益依托,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村干部“抱团贪腐”折射“微权力”制度笼子扎得不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下重拳治理。近来,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抱团贪腐”案被连窝端掉,“法不责众”变成“法必责众”,体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这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无疑是一剂清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