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深圳、天津、武汉等约有四十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修订或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全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容忍度降低了,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文明”一词,最早出自《易经》中。在现代汉语中,文明指一种社会进步状态,与“野蛮”一词相对立,与不文明行为格格不入。文明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使人类脱离了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也是一个人的教养;也有人说,文明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是物质丰富、精神提升的反映。
大声喧哗、高空抛物、乘车霸座、强行超车、乱扔乱吐、遛狗不牵绳等等不文明行为,正成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矫正的对象。现代社会,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交出行的时代,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文明环境,就会对大家的出行心情、甚至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有人说,文明是一种习惯。有心理专家做过这样一个有趣的实验:一个人做相同的一件事,只有能连续坚持四七二十八天,就会下意识的变成一种生活习惯。这种习惯的势力,如果是陋习,则是可怕的;如果是一种文明的习惯,则会变成一种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比如垃圾分类,可能刚开始时,很多人都会感觉不习惯,很多人都会感到别扭,但是只要坚持了,就一定会变成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现在上海的做法,正在全国其他城市推广。垃圾分类是良好的生活习惯,也是一种素质和修养,体现着社会文明程度。
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不能一蹴而就。这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习惯。个人文明素质的提高,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都需要日积月累,都需要时日,久久才能为功。在养成个人良好生活习惯上,要抓住“社会公德”这个最大的“文明公约数”,每个人才能自觉做到“横不攀竖不比,认认真真抓自己”;自己做到了,自己做好了,就会你影响我,我影响你,在相互影响中,向好的学习,向好的看齐。自觉做到以不文明为耻。
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人的行为和习惯,相互影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多一个善意的手势,多一个微笑,小小不言的举动,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份温暖,一种力量;这是在传播文明正能量。人人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人人坚持做最好的自己,讲文明,懂礼貌,就会像“星星之火”一样,由你点燃,向周边蔓延,最终你也会在传播文明过程中,成为受益者。
文明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待恶事、对待不文明事,要有“曹鼎不可”的敬畏和定力。在文明成为习惯之初,用法律制度规范人们的文明意识,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制度+自觉,才能形成人们对文明和道德的敬畏,把讲文明内化成每个人心中的价值追求、“外在形象”,才能最终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