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也就是说今后去政府办事,不满意可以给差评。这一制度的提出引发了众网友一致好评,给出了高度评价。(12月23日 澎湃新闻)
《意见》中提到:要针对每一个差评进行整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做好回访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强化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也提到,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鼓励群众实名评价,建立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信息查询权限,对泄露评价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好差评”,这个近些年由网络消费平台兴起的词语,如今走入了政府的“大门”。是国家给予企业、群众们的“一杆秤”,它不仅能准确的衡量出政务服务的水平高低,也能称出群众在政府部门心中的分量。轻视或服务态度不好的可以给“差评”,并且这些“差评”能有针对性地端正一些办事人员的工作态度,让群众更有“话语权”。
另一方面要看到,“好差评”制度的出台,不仅是企业和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同样也是政府对群众的“反向”监督。“实名制”,便是要让群众在公正合理的情况下给予服务最客观的评价,不得滥用这一权限,防止变成“闹访”等恶劣事件。
良性机制的运行,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希望能够客观理性看待“好差评”制度,用好“好差评”,让政务服务接受广大群众的“审阅”。如此,政务服务才有望在“亮”业绩、“晒”评价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进取,赢得事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