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 夺取双胜利

河北印发实施意见:七方面举措汇聚稳就业强大合力

2020-03-25 08:25:26 作者: 来源: 河北日报
分享:

七方面举措汇聚稳就业强大合力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3月12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的享受群体、资金支出渠道,而且要求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互补促进,保证政策措施有效执行,为做好下一步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动力和工作抓手。

七个方面精准发力,打好稳就业政策措施“组合拳”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存量。加大企业援企稳岗返还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商保险费率;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降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成本;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销售渠道;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指导拟进行经济性裁员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工资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增量。采取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业,开展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扩大有效投资创造就业,实施降低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稳定外贸投资扩大就业,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扶持政策和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举措等措施。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营造环境鼓励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劳动者多形式就业,加强岗位援助突出托底安置,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实施以工代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农村工程项目建设;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和就业见习规模等政策措施。

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施百万农民工大培训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承担培训任务;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调整政策,提高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落实职业技能标准,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包,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等3方面具体举措,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做实服务促进尽快就业。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经办,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加强岗位信息供需对接,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区域和全省公开发布;实施常态化管理服务,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夯实保障兜牢就业底线。及时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失业保险金,支持失业保险金发放不足的统筹地区保障失业人员权益;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等具体举措,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底民生底线。

全力推进低风险地区全面就业,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点对点”就业服务,开通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在线填报农民工返岗需求,支持输出输入地有组织输出工作对接,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返岗就业。

 五大亮点相辅相成,彰显稳就业的强大合力

政策目标突出“稳”。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更是社会的“稳定器”。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宏观政策的优先目标,以更大力度制定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政策内容重在“实”。政策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内容符合实际需要,政策要求明白清楚,资金渠道、规范标准、责任主体清晰明确。

政策对象范围“宽”。实施意见在确定政策对象方面,抓住了未来可能失业风险点,比如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或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领金人员等群体,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有效扶持措施。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部分政策覆盖范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把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农村学员、困难家庭成员生活费补贴。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岗复工措施“细”。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二是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受疫情影响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压降贷款费率,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三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率,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费用补助。四是推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低风险地区全面就业、促进中风险地区有序就业、强化“点对点”就业服务等工作举措。

政策协作强调“合”。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从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对接长效机制、监测研判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宣传引导机制6方面提出要求,形成共同推进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的合力。(记者解楚楚)

关键词: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