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唐山乐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宣扬恐怖、极端主义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为深入推进“净网2020”专项行动,该局网安大队认真核查上级转办的各类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落实地工作。经过核查,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持有恐怖视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据张某交待,2019年以来,出于好奇,从QQ群下载了12部带有暴力血腥内容的视频储存在手机115网盘并观看。经过唐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鉴定,12部视频中有8部视频内容带有宣扬恐怖极端主义行为。
根据2018年5月8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主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之规定: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定罪处罚。持有电子音频、视频资料5个以上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本案中,张某持有的恐怖视频数量达到了8部,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