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这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了宣传普及这部规章,河北省网信办专门邀请了我省各界人士,从各自角度谈一谈对《规定》的解读和理解。
张霄 河北法制网总编辑
3月1日,国家网信办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我既是一名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又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认为《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近年来,由网络谣言、不良和违法信息等网络信息内容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亟需通过法治来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净化网络环境。这些社会问题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总体要求。
《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正能量信息、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的具体范围。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正能量内容的信息。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这些都是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出的具体要求。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活动时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鼓励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从根本上说,互联网领域的种种乱象都是网络信息发布者责任意识缺乏的体现,此次国家网信办出台规定,对网络信息发布主体实行问责制,将对网络生态治理带来积极影响。
河北法制网创建于2003年,是经河北省网信办许可的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新闻网站。《规定》颁布后,我们就先行进行了对照学习,并将《规定》中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具体要求作为本网内容生产的根本遵循。为将《规定》落在实处,我们建立了编辑每月学习制度、内容复查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而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主体责任,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制违法不良信息。
《规定》已经正式施行,我们还将发挥河北法制报、河北法制网及所属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将《规定》宣传好,推广好,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并参与到《规定》的实施工作中。与此同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窗口”,与广大网民一起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规定》的施行,必将凝聚起社会各界的力量,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