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委网信办
唐山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全市各类网络平台要严格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六、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或者在网络上起哄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坚决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抵制网络谣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
中共唐山市委网信办:
0315—2978095
唐山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tswl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