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印发了《保定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报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最高可获得60万元奖励。
《办法》的印发旨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办法》中明确了举报奖励的相关程序及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
据悉,《办法》中规定举报范围包括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含有违禁内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的行为,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及设立网站等16项涉及“扫黄打非”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制售传播(含网上)淫秽色情物品行为、“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涉“黄”涉“非”行为等共计10个方面,逐条列出奖励标准。
举报人可以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非法活动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保定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312-3089984)和举报邮箱(bdsshdf@163.com)。举报时需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和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