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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邢台市网信办依法查处8家违法违规网站和自媒体账号

2020-08-04 11:30:43 作者: 来源: 网信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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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邢台市网信办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站及账号的处置力度,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联合公安局等部门大力开展“清朗·邢襄净网2020”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

7月份,全市网信系统共清理有害信息440条 。其中,谣言和虚假信息类71条,色情低俗庸俗类67条,违规采编新闻类7条,其他有害信息295条。

指导属地网信办对违规传播色情低俗内容、涉嫌游戏赌博的“我的记事笔记”“河北智跑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同学录”等6家网站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有效净化网络空间,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同时,市网信办还指导内丘县网信办和巨鹿县网信办分别对发布不实信息的“燕赵之子”抖音号和“巨鹿网”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即刻删除不实信息。

01

邢台市网信办对“邢台123”网站进行约谈

7月17日,邢台市网信办依法依规对“邢台123网站”负责人张某进行约谈。

接网民投诉举报,“邢台123网站生活信息频道中有些帖子低俗不堪,谩骂攻击”。根据网民提供的截图信息及相关链接,市网信办发现该网民投诉的现象在邢台123网站中确实存在,对全市的网络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邢台市网信办责令网站立即进行整改,并对网站内的贴文、评论等进行自查自纠。目前,该网站正对信息进行地毯式检索,已清理不良信息786条。

02

内丘县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对发布不实信息者进行约谈

7月14日,在邢台市网信办指导下,内丘县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对“燕赵之子”抖音号运营者王某进行了约谈。

7月13日,内丘县网信办通过网络监测发现,“燕赵之子”抖音账号发布“河北邢台内丘这个地方发大水了”视频信息,引发广大网民关注。经核查,此内容为不实信息,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县网信办与公安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电话约谈。据王某叙述,该段视频影像中发大水的地方不是邢台市内丘县辖区,而是其酒后在他人朋友圈中看到一段13秒的影像视频后转发至自己抖音号,为获得关注度又私自加注“河北邢台内丘县鹊山发大水了”字样。经过约谈,王某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即刻删除不实信息。

03

南宫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网站负责人

7月9日,在邢台市网信办指导下,南宫市网信办依法依规对“我的记事笔记”网站负责人高某进行约谈。

经网络监测发现,该网站存在赌博类违法信息,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查,该网站负责人高某对该网站并不知情,表示自己从未注册过任何网站,并称自己曾经丢失过身份证,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其身份信息注册网站,散播违法信息。为避免该网站继续进行违法行为,高某已按照程序提交了注销申请。

04

邢台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违法违规网站负责人

7月16日,邢台市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属地“河北智跑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乔某进行约谈。

经查,该网站自注册以来未使用过,因长期疏于管理,导致网站被不法人员利用,出现游戏赌博类违法违规信息。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乔某对不再使用的网站未及时进行注销,对网站发布不良信息负有直接责任。目前,乔某已申请注销该网站。

05

柏乡县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网站负责人

近日,在邢台市网信办指导下,柏乡县网信办依法依规对属地“同学录”网站负责人冯某进行约谈。

该网站类型属于非经营性,而从事经营性活动,存在售卖游戏外挂、盗取游戏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查,冯某于今年3月份注册该网站,因管理不善,被他人盗用。

通过约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表示今后将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主动关停该网站,并注销ICP备案。目前该网站已关闭。

06

信都区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网站负责人

7月15日,在邢台市网信办指导下,信都区网信办依法依规对“海卫个动”网站负责人霍某进行约谈。

经网络监测发现,该网站存在以低价代刷会员名义坑骗财产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查,该网站负责人霍某两年前已将网站转卖,对该网站行为并不知情。为避免该网站继续进行违法行为,霍某按照程序对该网站进行了申请注销。

07

广宗县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网站负责人

7月22日,在邢台市网信办指导下,广宗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约谈属地“夏增利”网站负责人夏某某。

经查,夏某某于2009年注册该网站,作为自行车零配件产品宣传推广网站。当时,只为网站缴纳了一年的费用,2010年7月份之后未缴费也未注销该网站。后该网站域名被抢注,并链接跳转到其他网站发布色情类等违法信息。按照《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夏某某作为网站注册信息主体未能及时注销网站,对网站域名被抢注进而发布违法信息负有一定责任。经普法教育,夏某某表示立即进行整改,即刻履行手续注销该网站ICP备案号。

08

巨鹿县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微信公众号负责人

7月6日,邢台市网信办指导巨鹿县网信办依法约谈一违规微信公众号负责人。

经查,“巨鹿网”微信公众号未严格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把关不严,将“掌圈”平台链接嵌入本账号“求职招聘”菜单中,导致网民实地参加应聘而上当受骗,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巨鹿县网信办对“巨鹿网”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对公众号嵌入链接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网信办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提醒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网络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依法使用网络,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及违法违规网站平台。

关键词:违法违规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