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上午,邯郸武安市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网民在网络散发“昨天夜里武安某工地上发生钩机故意杀人案…致死”信息,并附了几张现场图片。
经调查核实,武安市未发生该警情,该信息为谣言。经进一步核实,真实情况为2020年8月8日湖北襄阳发生的一起命案。
随后,经警方进一步查证,将违法行为人郭某某(男,28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郭某某对自己在网上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目前,武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警方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编造虚假信息或负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邯郸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