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站书报刊、电子显示屏、标语条幅、广告、音视频等文化市场管理,满足旅客对更加美好的出行体验文化需求,北京铁路局衡水车务段出台了《文化市场管理实施办法》,做到“五个加强”。
一是加强出版物经营管理。车务段管辖范围内严禁兜售、经营书报刊、音像制品,严厉打击非法游商。
二是加强运输管理。托运书报刊及音像制品时,托运人要出具有关证明,中铁快运对托运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托运的出版物进行认真检查;行包办理站加强托运环节的督查。
三是加强广告管理。上级安排的公益广告由车务段宣传部门统一安排播出。地方政府需要播放的公益广告,分别由党总支(支部)、融媒体工作室进行初审,车务段宣传部门进行再审后安排播放。商业广告由中铁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统一受理并初审后,报北京局集团公司宣传、客运、经开部门联合审查后安排播出,车站党总支(支部)安排客运班组长或值班干部对播放情况进行实时监管。
四是加强音视频管理。对上级要求播放的视频片或宣传标语,由车务段宣传部门统筹安排。非经营性视频,原则上只播出地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节目,确需播放其他内容的,逐级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五是加强考核问责。车务段各科室、部门对分管文化市场加强日常检查,认真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车务段党委把车站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结果与车站(车间)经营业绩挂钩,发生问题的进行严肃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做出检查、取消评先,直至党纪、企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