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网发布关于 “中央电视台网”侵权事宜的严正声明,称 “中央电视台网”在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授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属侵权行为,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电视台,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一些不法分子,以“李鬼”冒充“李逵”打擦边球,以央视的公信力为“靠山”,冒用央视名义开展所谓的采访、宣传、演出、推广等活动牟利。这种行为既侵犯了央视的权益,又涉嫌违法犯罪。
实际上,假冒央视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以下一起近期宣判的案件,正是“扫黄打非”部门查办的冒用央视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典型案例:
近日,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6.18假冒央视名义非法活动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另2名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该案是中央电视台举报反映“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开展活动,涉及北京、四川、山西、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省市,专案组冻结涉案资金210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洛阳市“扫黄打非”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一起假冒央视栏目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侦查发现,“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在多地开展活动。公安机关先后在洛阳、深圳、北京等地抓获刘某强、史某进、陈某燕、李某旺,缴获摄像机、伪造公章、委托书、证明函、空白合同等有关物证材料。
经查,陈某燕、刘某强、李某旺等人在北京大兴某影视城设立“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假冒央视栏目,分别以北京总部负责人、制片人兼副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身份,在多地实施诈骗活动,涉及北京、四川、山西、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省市,涉案金额210万元。
小贴士:
新闻“三假”是指“假记者”“假媒体”“假记者站”。新闻“三假”活动严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新闻界和新闻工作者形象,扰乱新闻出版传播秩序。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始终对新闻“三假”给予严厉打击,以维护新闻出版行业传播秩序。请广大公众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遇到新闻“三假”活动要向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