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 >> “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

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共同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铜墙铁壁

2020-11-23 14:40:03 作者: 来源:
分享:

  在我国,未成年网民是一个庞大且活跃的群体,受到网络不良侵害的概率较大。国家网信办开展的专项整治,打响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第一枪。实践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还需要各级网信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学校和家庭等多方参与、齐抓共管。

  网信部门要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制定有关网络违法信息的管理政策和处理流程,要会同工信等部门设计研发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同时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联合教育、公安、文化、卫生计生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常态化机制。

  互联网企业要加强源头治理,严格管理有关青少年的网络平台,对通过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吸引未成年人的账号,按规定封号或禁言。要加大对适合青少年的健康网络平台、网站和应用程序等的开发力度。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应当在主动介入采取措施的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通过讲授道德与法治课程、课外辅导等方式,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和使用互联网,使他们既能通过互联网提升个人素质和理论知识水平,又能自觉抵制不良网络内容,避免上当受骗或是因此走向犯罪的深渊。

  家庭,特别是父母作为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任老师,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及时发现、纠正未成年人的不当网络行为,限制上网时间和网站平台等,防止他们因沉迷于网络而影响正常的学业。

  司法机关要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纠纷,要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当前,出现不少通过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是骗取未成年人钱财的平台。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纠纷案件时,要依法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利用网络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一项持续的事业,除了网信、政府、司法、企业、学校和家庭等的参与外,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对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期监督,需要妇联、公益组织等社团的协助和支持,需要未成年人自身保持高度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各种不良内容,最大限度避免受到网络不法行为的侵害。只有全民参与、形成合力,才能共同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铜墙铁壁,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责任编辑:张雅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