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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四点特性

2020-12-18 11:57:13 作者:贾玉宝 来源: e观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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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注重立法的科学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有法可依、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快速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推进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科学立法必然要对一些重大利益关系进行调整,需要在法治的前提下改革法治、完善法律、提升法质,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让每项立法都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把握执法的严肃性。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是形成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共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挂在墙上的法律,写得再好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形式,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针对各项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加强司法的公正性。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坚强后盾,是全面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必要方式、重要标志与检验尺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大和拓展司法公开力度广度,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体现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全过程,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理解、信赖与支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形成守法的全民性。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实现全民守法的前提是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在人民内心深处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和敬畏,形成自觉尊重法律,自愿遵守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法治氛围;要促进法治精神与道德建设的融合培树,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畅通人民权益保障渠道,增强人民依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步形成,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贾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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