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稳妥处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
耕地主要是种粮食的,是粮食生产的根基。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但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防止耕地“非粮化”,必须依法加强监测,认真摸排耕地“非粮化”情况,彻底摸清存量问题底数,解决源头性问题,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从河北情况看,2019年底已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并落实到地块,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防止耕地“非粮化”,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当前,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这次河北省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搞好优质粮食生产,并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种植,尤其对采用节水高产品种及配套技术从事粮食生产的优先给予支持。同时,严格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防止耕地“非粮化”,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特别是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这就要求各地必须守牢“红线”,守好“口粮”,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刘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