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30日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
清朗“饭圈”,扑灭“战火”。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偶像养成节目的热播,针对“饭圈”这一类粉丝群体的引流手段也日趋激烈。许多经纪公司为了引流,找到营销号、黑公关造谣传谣,引起粉丝间的“互撕”,控评、人肉、网络恐吓……吞噬着青少年的宝贵精力,不断挑战着公德的底线。此次广电总局相关管理办法出台,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营造一个清朗的追星环境,还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追星过程。
明辨“偶像”,远离“流量”。“偶像”作为人们的某种精神寄托,一种茶余饭后的谈资,逐渐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一个好的“偶像”能给粉丝带来好的影响,例如:健康积极的歌曲会使人阳光开朗;努力奋斗的故事会使人干劲十足,但一味追逐“流量”明星,非但不能带来精神上的富足,还会耗费粉丝们的大量精力,可谓是得不偿失。
保持理性,拒绝任性。相关监管和教育部门应对广大青少年多进行关注和引导,帮助其拥有在网络世界中明辨是非的能力,不人云亦云、不盲从。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愿意自己喜欢的偶像被攻击,就要尊重他人的偶像,这不仅是尊重别人,更是尊重自己。
相信在监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下,会有越来越多德才兼备的优质“偶像”出现,青少年追星也将更加理性,“饭圈”文化势必会更加阳光和健康。(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