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守牢底线、创新发展,有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宣传教育,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在党政机关层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班次,有效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水平。在学校教育层面,加强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持续开展好中小学“民族团结开学第一课”,各学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学、特色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在社会宣传教育层面,以打造“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建设为契机,利用科普活动、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日、“为民族地区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农民丰收节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载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等。
聚焦典型带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丰宁坚持培育品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凤山镇石桥村利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宣传,并将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过程中,2020年被省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21年丰宁满族自治县及县税务局、将军营镇、西官营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做好宣传的同时,找准创建与工作的契合点和切入点,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被省民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聚焦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着力构建各民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环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做到制度先行,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加强服务管理,帮助解决经商办照、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注重协调联动,全县多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特别是认真做好各项民族工作、努力排查化解隐患,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平台载体,经常性举办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活动,如端午节包粽子、知识竞赛和彩色周末汇演、丰收节庆典等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相互合作。
聚焦补齐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坚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驰而不息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构筑防贫坚固防线,围绕所有脱贫群众巩固帮扶成效,强化动态监测,积极采取产业、就业、金融等多种帮扶举措,提升带动能力,确保群众收入稳定增长10%以上。全面聚焦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发展规划建设、政策体系建设、考核机制建设,出台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突出产业核心,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大力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紧紧抓住省政府赴丰宁现场办公、省民委定点帮扶丰宁等有利时机,争取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制定《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力助推民贸企业发展。三年来,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898万元,为13家民贸企业贴息1417万元。民贸企业满怀感恩之心回馈社会,几年来投入资金1465万元助力扶贫公益事业,共帮扶贫困户15000余户,户均增收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