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清明节重点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省林草局联合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范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危时段。通知要求,各级林草部门、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早谋划部署,密切部门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祭祀活动引发火灾,确保平稳度过清明防火关键期。
广泛宣传引导,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按照要求,各级林草部门将结合清明节日特点,开展“全面立体”媒体宣传、“走街入巷”流动宣传、“敲门见人”入户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民政部门将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传统祭祀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将林区散葬坟墓迁入集体公墓,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加强巡护检查,严格管控祭祀用火。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防火检查站、护林(草)员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巡护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各级林草部门对林区坟头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管人员,确保祭祀点位有人看护。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曝光处罚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民政部门加强祭祀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祭祀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各级林草部门将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高点瞭望和地面巡护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火情。各类专业队伍集中备勤、靠前驻防、携装巡护,强化火情早期快速处理,努力“打早打小打了”。民政部门制定完善集中祭祀场所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公墓和临时设置的集中祭祀点加派人员值守巡护。(记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