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号10月30日消息,近期,该中心陆续接到互联网企业反映,收到发件人显示为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地址显示为jubao@12377.cn、china@cac.gov.cn等的“撤稿指令”邮件。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严正声明,从未通过以上渠道向互联网企业发送所谓撤稿、删帖指令。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在此提醒,jubao@12377.cn确实是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公布的专门受理网民举报的工作邮箱,但只用于受理举报,从未用于其他用途。后缀为cac.gov.cn的邮箱,是中央网信办工作邮箱地址,也从未用于举报处置工作。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篡改邮件传输协议,伪造出各种显示发件人为官方机构的地址,冒用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名义通过向互联网企业“下达指令”,谋取不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冒用网信部门名义向互联网企业发送邮件指令,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互联网企业或个人如收到类似邮件,不要轻信,可联系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或属地网信部门求证,并提供相关线索。网信部门将转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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