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城区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市民已达到80%以上。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 摄
自10月25日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连日治理,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观念已变得深入人心,据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沧州市中心城区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市民已达到80%以上,部分路口的佩戴率甚至达到了90%。
10月28日早高峰,记者沿着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绝大多数都佩戴了头盔。在沧州市实验小学、沧州市路华小学、沧州市新华小学等多所学校门前,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不仅自己佩戴了头盔,也为坐骑上的学生配备了头盔。在解放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记者发现,快递员、外卖小哥基本都佩戴了头盔,在3分钟之内仅有5名市民骑行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警察同志,头盔我确实买了,就是今天出门急,忘记戴了。”在该路口东侧,一名带着孩子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没佩戴头盔被交警拦停,接受教育后,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今后一定严格遵规规定,认真佩戴头盔。
在电动自行车骑行队伍中,也有个别市民将头盔放在了车筐里,并未佩戴。红灯亮起,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等待通行时,远远看到路口执勤的交警,立刻将车停在路边,从车筐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头盔戴在了头上。
记者在路上看到,因未佩戴头盔被拦截的人员,要先把电动自行车放到指定位置,然后登记个人信息,转发朋友圈接受教育,待取来头盔后,才能把电动自行车骑走。同时,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和爱心企业捐赠了640个头盔,这些头盔放置于人流密集处的交通岗亭,没有戴头盔的市民实名登记后可以借用,并限定在两天内送还。否则,交管部门将予以曝光。
针对佩戴头盔出行的规定,记者也随即采访一些市民。不少人表示,早已经通过前期的报道,了解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现在已经慢慢养成了习惯。“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特别容易跌伤或者头部遭受撞击,戴上头盔至少能缓冲一下冲击力,有效保护头部。”市民王女士说,现在她不仅自己戴头盔,也会主动劝导家人、朋友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
交警为市民佩戴好头盔。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 摄
为了呼吁更多市民意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沧州市文明办和沧州市交警支队发出倡议,各学校、幼儿园也为学生家长下发了“一盔一带 文明出行”承诺书,号召家长们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据介绍,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行为,高峰时段安排专人集中治理,平峰时段加强巡逻频次,充分依托“百人铁骑队”加强道路巡逻管控,扩大严查范围,切实做到“不戴头盔不过岗”,及时发现,实施纠正。
目前,沧州市中心城区共有3000余人因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接受了“五选一”式教育处罚。交警提醒,事故发生后,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能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 记者 代晴 崔上 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